关于印发《淮南师范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05 浏览次数: 913

各相关部门、相关二级学院:

《淮南师范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淮南师范学院

2022年4月13

 

淮南师范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有关文件的通知》(皖教秘师函〔2022〕9号)的要求,推动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工作,规范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师范类专业建设,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提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提高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让真正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后备军,努力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双组长的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处、纪委办公室、财务处、就业创业工作处、团委、师范类专业所在学院党政负责人等,全面负责师范生面试认定改革工作,指导制定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审定二级学院师范生教学能力考核实施细则,统筹组织、协调、督导各学院开展免试认定工作,核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学校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各相关二级学院成立党政负责人为组长的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工作组,主要负责培养过程性考核、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等具体工作。

三、考核对象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三年级及以上师范生,可以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我校正式学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所就读专业纳入免试认定范围。

四、分类确认任教学段学科

(一)对以幼儿园、小学教师为培养目标的师范生,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申请认定相应的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

(二)对以初级中学学科教师、高级中学学科教师为培养目标的师范生,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和培养目标,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科的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校教师资格。

五、考核实施

根据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根据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重点考核师范生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累计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含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完成情况)等。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学校根据所开设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参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统一命题,开展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命题组应包含校内外教师教育专家、一线中小学教师和校长。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包括由综合能力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两部分。

1. 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笔试形式,由学校统一命题、统一组织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2.教学能力测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由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构成。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三)根据淮南师范学院不同师范类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教育部《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要求,不同学段考核内容由各相关二级学院具体确定。

六、证书管理和信息报送

(一)对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的师范类本科生,由校长签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3年,内容包含思想品德及师德情况、任教学段和任教科目、有效期起止时间等,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样式,由学校印制。

(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是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学段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科学段相同。

(三)师范类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仅可获取一本《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科学段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到当地教育局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教务处负责信息维护和报送工作,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准确维护师范生信息,及时将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师范生信息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七、其他要求

(一)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为契机,全面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加强教师教育课程和实践环节质量监控,提升师范生核心能力和职业素养,强化我校师范教育特色,提高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对随意扩大免试认定范围,为不符合条件的师范生或不按规定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或在免试认定改革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于已经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类本科生,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可视作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

八、附则

(一)本办法未尽事项,报请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二)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