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20-2021学年教育实践 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2-07-05 浏览次数: 181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20-2021学年师范类专业教育实践工作已顺利完成。为全面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我校教育实践工作规范、常规和有序开展,根据《淮南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教育实践管理办法》(校教学〔202134号),经各二级学院综合考评与推荐,决定授予刘梓奥等优秀实习生荣誉称号;授予马秀月等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

 

附件.docx

 

 

淮南师范学院

2021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