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21-2022学年师范类专业教育实践工作已顺利完成。为全面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我校教育实践工作规范、常规和有序开展,根据《淮南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教育实践管理办法》(校教学〔2021〕34号),经各二级学院综合考评与推荐,决定授予董石柱等“优秀实习生”荣誉称号;授予夏峥嵘等“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
2021-2022学年教育实践先进个人名单.docx
淮南师范学院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