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有关政策、法规。接受上级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业务指导,在教师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的领导下,组织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管理制度的建设,组织实施本院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二、负责培训测试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三、推荐选送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要求的人员参加国家及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的普通话测试员培训班学习。
四、负责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的评聘工作。组织普通话测试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每年对测试员进行一次工作考核。
五、配合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搞好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管理、咨询、评估等工作。
六、与相关教研中心密切配合,组织测试员与有关教师学习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学习研究语言培训与测试的理论、方法,组织普通话培训的教学建设等。组织语言文字等方面的科研工作。
七、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大力推广普通话。配合省语委办开展各项推广普通话活动,并根据省语委部门的工作布署,开展好每年一度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八、接受并完成省、院语委和教师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下达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