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文件
校资产〔2022〕8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实验室安全教育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广泛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倡导实验室安全文化,增强师生员工实验室安全意识,推进学校实验室安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2年安徽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教安管〔2022〕5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2年“实验室安全教育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有声势、有实效的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广大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促进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有效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实验安全,共创平安淮师。
三、主要活动内容
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2022年“实验室安全教育月”系列活动将作如下安排:
(一)营造“实验室安全教育月”环境氛围。校内悬挂醒目的以“实验室安全教育月”为主题的宣传横幅标语,实验实训楼入口处屏幕显示“2022年实验室安全教育月”并摆放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展板,充分利用校内广播、校报、板报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全体师生自觉地投入到“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中来。(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各二级学院)
(二)学校根据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并结合二级学院学科特点,运用各种形式,认真做好“六个一”实验室安全教育系列活动,向学校师生广泛宣传实验室安全知识。
1.召开一次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学校和二级学院分别组织召开一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依据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安徽省教育厅等上级管理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从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实验室安全工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安排与部署,宣传实验室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实验安全,共创平安淮师。(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各二级学院)
2.重新签订一次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新签订一次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层层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责任单位:各相关二级管理单位)
3.开展一场实验室安全知识讲座。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开展一场具有学科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知识讲座,向学生广泛宣传实验室安全知识,同时组织各班级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主题班会,强化实验室安全意识,使学生掌握如何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如何预防危险事故的发生等安全常识,使“安全”二字深深印在每个学生的心中。(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4.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逃生演练。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演练方案,在“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周”(6月13日至6月19日)期间,学校计划开展一次火灾应急逃生演练,各二级学院要开展—次具有学科特色的实验室安全应急逃生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师生对各类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
5.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对照检查项目和检查要点,学校和二级学院分别组织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科研处、教务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6.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活动。学校组织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各级管理人员(如相关校领导、中层干部、安全职能部门管理人员、专职技术人员、开展实验活动的院系教师等)参与一次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与测试。各二级学院要根据专业特点,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具有专业性的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各二级学院)
四、活动要求
“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要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指导,以“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实验安全,共创平安淮师”为主题,紧紧围绕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关爱生命,以人为本”十六字方针,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以达到建立实验室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全校师生共创平安和谐校园的目的。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上述“实验室安全教育月”系列活动,按计划及时开展活动,并于6月30日前将“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份)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运行保障及实验室安全科(行政楼425)。
联系人:史太波联系电话:6863837
淮南师范学院
2022年6月1日